1.金融市场
简单地说,金融市场就是资金融通的场所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。广义的金融市场是指实际金融资产交易的场所;狭义的金融市场指限定在以票据和有价证券为金融工具的融资活动。
(1)按金融工具的期限划分: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。
货币市场:是指融资期限在一年之内的资金市场。包括拆借市场、票据市场、CD市场、国库券市场和短期存放款市场等。
资本市场:是指融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金市场。包括股票市场、债券市场和中长期信贷市场。
(2)按金融市场交易的程序划分: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。
发行市场:也称为初级市场、一级市场,是票据或证券等金融工具最初发行的场所。
流通市场:也称为次级市场、二级市场,是已发行票据或证券等金融工具转让买卖的市
(3)按金融交易的具体场地或空间划分: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。
有形市场:指金融交易有具体的固定的场所,如证交所等。
无形市场:指金融交易没有具体固定的场所。
(4)按金融商品交割的时间划分: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。
现货市场:也称为现金市场,是指当天成交,当时交割的市场,最迟不得超过三天。
期货市场:是指交易双方成交后,不立即交割,而是在一定时期之后进行交割。
(5)按金融市场交易有无中介划分:间接金融市场和直接金融市场。
间接金融市场:指以金融机构作为交易中介的融资市场。
直接金融市场: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之间直接进行资金融通的市场。
(6)按金融资产存在的形式划分:拆借市场、贴现市场、证券市场、外汇市场、黄金市场和保险市场等。
(7)按金融市场的地域范围划分: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。
国内金融市场:是一个国家内部以本国货币表示的资金交易市场,其交易活动要受到本国法律和制度的管制。
国际金融市场:是指金融交易超越国界,在国与国之间进行金融交易的市场。包括在岸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。
(8)按金融工具性质不同划分:原生性金融市场和衍生性金融市场。
2.货币政策
货币政策并不等同于金融政策,它只是金融政策的一部分,是一国金融当局制定和执行的通过货币量、利率或其他中介指标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的手段。
货币政策目标:1.稳定物价;2.经济增长;3.充分就业;4.平衡国际收支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规定,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,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。
这一政策要求在抑制物价上涨幅度的同时维持适度的经济增长率,并且决不以牺牲经济增长为前提。
3.国际金融
(1)外汇是国际汇兑的简称,具有动态和静态双重含义。动态含义指国际汇兑行为。即人们用一种货币兑换另一种货币的过程。静态含义则指用于国际汇兑活动的支付手段和支付工具。
(2)汇率标价法:直接标价法;间接标价法。大多数国家采用直接标价法,美国及英国少数国家采用间接标价法。
(3)汇率制度:我国的汇率制度是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、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。
(4)国际储备,也称官方储备,是一国货币当局持有的,用于国际支付、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其货币汇率的国际间可以接受的一切资产。国际储备构成包括:自有储备和借入储备。
编辑:江苏恒政教育